来源:高碑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05 10:14:18 阅读量:1274
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刘义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义凤在南黄垡村村两委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发放粮补过程中,将应上交到村集体的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共计53349.72元非法占有。在担任南黄垡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协助政府从事粮补发放工作,明知该村平某的林地不应享受粮补,却将其名下的50亩变更成自己的名字而享受粮补,骗取国家粮食补贴、良种补贴等资金50005.5元。
刘义凤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2021年7月14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义凤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