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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纪律规定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31 15:05:54 阅读量:1077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各项工作办理要及时、准确、严谨、稳妥。

 

      二、遵守工作秩序,讲求工作方法,事前请示,事后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三、模范遵守《国家公务员保密守则》,保守党和国家及工作秘密,保管好涉密设施设备、秘密物品、文件资料等。

 

      四、工作时间要集中精力,切忌三心二意,没有责任心,行走、坐立要讲究仪表风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工作时间穿戴要整洁,切忌衣冠不整,邋遢散漫。不穿奇装异服,穿戴装扮要符合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六、接待来客、办事人员须在办公室内进行,要主动大方、诚恳热情,如遇有咨询者,应详尽解释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若不清楚政策,无法作答时,也应引导咨询者到有关部门,尽力做到使咨询者满意。

 

      七、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延误公务,禁止聚众聊天,禁止在办公时间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络、打游戏,严禁在工作时间办私事,不允许插门办公,由办公室不定期查岗。

 

      八、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夏季作息时间(6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春秋冬作息时间(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机关工作人员均参加考勤,按照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本人到办公室签到,其他人不得代签,不得迟到、早退。每天签到两次,上午、下午上班各1次。上班原则上实行先签到再公出。若因开会、下乡、出差或办理领导交办事项不能签到的,必须提前或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填《考勤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确认,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负责机关考勤工作,按月进行汇总统计公示。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缺勤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自觉遵守值班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值带班工作制度,特别是节假日、特殊敏感时期必须执行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绝不允许脱岗、空岗。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守,值班来电必须3声内接听,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将固定电话转接至手机等现象。值班人员若出现接听电话不及时或脱岗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值班人员要及时传达上级纪委、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委局领导的要求和意见,确保政令畅通。妥善做好有关电话、公文的运转工作,值班期间接班人员要按时接班,交班人员要将值班情况和需续办的事项交代清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表,并对值班情况做好备案、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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