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高碑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8 10:48:41 阅读量:1406
树牢“四个意识” 忠诚履职尽责 推动新时代高碑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高碑店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6日)
王晓辉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高碑店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保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我市市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韩晓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市纪委和新组建的市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保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碑店市委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和保定市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省、保定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先后召开14次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书记韩晓杰同志先后52次作出专题批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保定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纪委常委会和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纪检监察每项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保定市纪委和我市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着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一本通”记实手册责任落实机制,印发市纪委监委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及记实手册,实行“清单式”管理,全面详细记录履职情况,做到全程留痕。协助市委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联监督制度,聚焦“1+N”重点工作,组成8个监督组,抓住关键节点,切实督促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发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累计督导检查22次,发现解决问题131个。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在村“两委”换届关键时期,开展廉政把关5534人次并出具相关证明,有力保障了换届环境风清气正。组织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件30件。利用企信通信息平台,发送廉政短信18期21000余条次,做到警钟长鸣。开展廉政巡回课堂10场次,村“两委”干部、市直机关干部以及选调生共计700余人接受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释放治理效能。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市委主动扛起主体责任,韩晓杰书记亲任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当好“施工队长”,切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纪委负起专责,纪委书记亲力亲为,精心组织协调;市人大机关、市委办、市委组织部、政府办、市检察院、市编办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高标准完成监委组建、挂牌,按要求完成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工作。持续深化“三转”,改革后,纪委监委内设监督执纪类机构数量19个,占机构总数的82.6%,监督执纪类编制72个,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80%,做到了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优化。制定《高碑店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图(试行)》,规范执纪执法监督常用文书,全要素运用12项调查措施。加强与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加快推进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严格执行办案安全规定,在保定市自办案件质量检查评比中名列第一。
(三)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市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12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制定完善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每轮巡察结束后,市委书记都要逐一听取各巡察组工作汇报,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六届市委已开展3轮常规巡察和2轮专项巡察(2018年共开展3轮巡察)。前4轮巡察共涉及27个单位党组织,移送问题线索46件,接收信访举报26件次。截止2018年底,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19人;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197条,已整改122条。不断加强巡察力量建设,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保障。保定市委巡察办于12月29日,专门下发《关于参照先进单位做法尽快将县级巡察机构人员配备到位的通知》,评价“高碑店市在这次巡察机构改革中,做到了行动迅速、改革彻底、一步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改革成效明显”,并将我市经验做法以及工作成效印发各县(市、区)委巡察办,要求“参照高碑店市的做法,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尽快将人员配备到位,将问题整改到位”。我市做好巡察工作的经验做法,在9月份全省巡察干部培训班上作为先进经验印发,书面交流。
(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件,给予10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开展4轮次作风纪律明查暗访,2次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督导检查,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案件5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人。集中开展“一桌餐”等隐形“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印发宣传手册1610份和专项监督检查公告600份,编发短信2100余条,649名科级干部签订不参加“一桌餐”个人承诺书,成立5个监督检查组,检查住宅小区29个、饭店宾馆15个、烟酒茶门店18个,有效遏制了“一桌餐”等隐形“四风”。加强日常监督。在保定市率先探索实行常委委员分包制,制定监督责任清单和监督工作办法,明确6方面22项日常监督重点。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统筹调配使用分管部室人员力量,组成监督检查组,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三重一大、财务管理以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对牵头联系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部门单位,深入开展“一揽子”日常监督,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这一经验做法得到了保定市纪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在保定市予以推广。由市委统一领导,从8月1日起,集中开展了基层反腐 “拍蝇”专项行动,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市纪委召开4次常委会议、3次调度会,组织开展9轮次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线索371条,立案查处39件,党纪政务处分40人,建立制度74项,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反腐成效。强化审查调查。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807件,立案38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5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保定市共留置34人),已调查终结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其中2人已宣判。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51人次,第一种形态650人次,占比61.8%;第二种形态375人次,占比35.7%;第三种形态3人次,占比0.3%;第四种形态23人次,占比2.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推进巡视巡察、“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整改“回头看”,聚焦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线索181件,追责问责296人,完善制度34项,挽回经济损失135万元。坚持“一案三查”,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全年共核查问题线索42件,立案7件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其中5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违纪违法问题13件,处理19人。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开展督查20余轮次,编发督查专报7期,发现整改问题31个。
(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标准,组织开展“讲看齐、改问题、树标杆”、“作风建设提升月”、“能力素质提升季”等系列活动。开展“调研+”活动,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统筹分管部室人员,组成6个调研组,深入14个乡镇、29个村街,全面了解乡镇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指导工作开展。通过集体座谈、个别走访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4类17条,为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帮助。强化业务培训,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方案》,购置学习辅导用书580本,组织机关全员培训28场次,班子成员授课培训7期,10批次组织48名机关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省、保定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注重内部监督,在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三严禁”的基础上,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二十个“不准”、机关借用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我市强化干部队伍深入融合的做法在《河北纪检监察》第29期予以刊发,省纪委领导给予肯定性批示;《严字当头 强化内部监督》的做法在《中国纪检监察报》、河北省纪检监察网站、河北省共产党员网刊发;反映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风貌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一天》一文,作为唯一入选省纪委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优秀征文的县级市征文,在《河北纪检监察研究》第6期刊发(全省共23篇文章入选)。
一年来,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保定市纪委监委、我市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的团结带领,得益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参与,得益于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反映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线索比较集中,仍然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减存量、遏增量任务繁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禁而不绝。与党中央、省委、保定市委和我市市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保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市委打造“一城两区三大基地四大特色园区”工作思路顺利实施,为圆满完成2019年市委确定的六大方面28项重点工作、实现高碑店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世界级城市群中的重要节点城市、以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从市纪委常委会做起,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持之以恒推动学习贯彻往心里去、往深里走、往实处落,把学习成果体现在谋划工作、推动落实、解决问题上。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坚守初心使命,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加强教育培训,推动知行合一。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在深化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提高,推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市委确定的持续服务协同发展、持续引领产业升级、持续聚力双城同创、持续推动乡村振兴、持续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针对“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行为。坚持以案为鉴,推动政治性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惩严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央纪委指出的12种表现,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省委、保定市委和我市市委决策部署空泛表态、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加强对作风纪律建设的监督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的坚决查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旗帜鲜明地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恶意炒作、造谣中伤等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强化精准问责,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与民营企业交往中,既要靠前服务又要守住底线,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3月1日前仍然没有“清零”的坚决查处。与工商联等单位结合,对民营企业家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教育,坚决杜绝行贿行为,营造良好健康政商环境。
(三)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健全“两为主”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镇、办事处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纪委书记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定期谈话制度,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严格程序、统一格式,规范使用监委调查措施,确保依纪依法办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省、保定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6月底前完成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赋予监察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和服务保障。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四)强化监督首要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深化常委委员分包制和班子成员包联监督制度,完善周报告、月调度等制度,强化下沉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聚焦“关键少数”,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会同组织部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等专项抽查核实,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违规因私出国(境)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在2019年仍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不仅要查清原因,还要查明未申报财产的资金来源。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招投标、事业单位招聘在编人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事项的全过程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督促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改进监督方式,加强同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推动解决。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精准有力。实践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列席民主生活会等监督方式,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实现日常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为精准监督提供科技支撑。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彰显巡察“利剑”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规划,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市委安排,灵活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增强巡察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巡察质量。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标本兼治建议。加大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狠抓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引导和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坚持实名举报问题线索优先查处,对匿名举报的降低调子、降低热度,妥善处置问题线索。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围绕与民生问题关系密切的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一批有震慑性的典型案件。做好“后半篇”文章,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相关部门、单位补齐制度短板,整改解决问题,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用好廉政课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教育的直观性、感染力。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办案“零事故”。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与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加强监督、从严执纪、强化问责,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为全市贫困人口实现整体脱贫提供纪律保障。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深化基层反腐“拍蝇”专项行动成果,加强对市委、市政府惠民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腐败行为。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深化“一问责八清理”,完善清理问责机制,对失职失责的从严处理。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坚决查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基层干部,切实让群众感受到自己的事有人管、自己的利有人护。
(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坚决讲政治,牢记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始终讲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通过参加上级培训、开办大讲堂等活动,推动全员学习,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真心讲奉献,不断增强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精神,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那些讲奉献、讲牺牲、勇担当的干部凸显出来,坚决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树立“有为方能有位”的鲜明导向。切实讲团结,市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要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相互补台,切实增进班子团结,不断提高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力。严格讲规范,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严格按程序、按制度、按标准办事,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自觉讲纪律,牢固树立底线意识,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监督,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保定市纪委和我市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在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展现新作为,再铸新辉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推动高碑店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世界级城市群中的重要节点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